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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白书:劫匪是这样炼成的


作者: 塞北药王 总点击: 223 推荐票数:0 最后更新: 2006-9-1 4:44:15
    在开始交代问题之前,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吴用,吴是三国东吴的吴,用是大材小用的用,男,籍贯山东,今年十四岁。
    记得我出生的那天(哦,说错了,我是不可能记得的,这些都是奶妈告诉我的),天上乌云密布,雷声大作。其实这种天气在我们这里是很常见的,之所以这么大张旗鼓地渲染一番,只是为了烘托我出生时的不平凡罢了。
    我四个月大就开始学着说话,六个月时开始识字,却一直到五岁时才能勉强地走路,几乎所有的大人都说我生有异象。唉,真是不公平,看看俺们村的刘唐,一头红毛,脸上还有一大块胎记,怎么就没人说他生有异象呢。
    后来我就搬家了,主要是妈妈说在农村里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小学。哎,其实像我这种高智商的天才少年,哪里还需要念什么小学。不过话说回来,人在江湖,最重要便是一个“孝”字,既然妈妈坚持要我念,那我还是象征性地念一下吧。
    第一个小学我只在里面呆了三天,说实话,它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以致于那么多年过去,我连这个学校的名字都已经忘记了。但是我记得我们班上有个姓高的同学,踢球的技术可真不赖,我想中国队要是把他召进去,拿个三五届世界杯的冠军应该不成问题。
    好景不长,后来我跟一个姓童的同学打架,对了,他叫童贯,你看你看,我直到现在都还记得他的名字,可是他却每次都把我的名字写成“无用”。最初,我因为他年幼无知就不与他一般见识了,可是到第三天,老师在百家姓里讲到了“吴”字(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吴排在百家姓的第六位,哎,要是排位靠后面一些,说不定我还能在这里安稳地度过一个学期),他还是执迷不悟地把它写成“无”,我便真的忍无可忍了。
    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我应该早就想到,头脑简单的人,四肢通常都是蛮发达的。
    打架的结果是个人都能够猜到,我右脚骨折,在家静养了三个月。童贯只花了几锭银子,就把里里外外的事情都摆平了。于是,我被转学到了梁山小学。
    妈妈常说,要吃一堑,长一智。经过了这件事,我至少明白了两点:第一,钱是个好东西;第二,自己不是打架的材料,今后遇事要扬长避短,尽量不与对方进行身体上的对抗,要是实在无法避免,就找个兄弟来替我顶上。
    梁山小学里,有钱的人比大熊猫都少,但是身体强壮又会点拳脚功夫的却比田里的麻雀还要多。这两者看起来像是丝毫没有关系,但只要肯开动脑筋,你便不难发现,它们之间,多少还是存在着一些偶然或必然的联系。
    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呸呸呸,不是这一句,应该是“没有吃,没有穿,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
    记得前面说过,头脑简单的人,四肢通常都是蛮发达的。那么反过来说,四肢发达的人,头脑通常都是蛮简单的。梁山小学的广大同学们,充分验证了这句话的正确性。
    不过万幸,在这种荒蛮的地方,我总算还不是曲高和寡,在进梁山小学的第二天,我就结识了一个死党。他叫公孙胜,公共厕所的公,龟孙子的孙……别用这样的眼光看着我呀,通常我都是那么向别人介绍他的。
    本来呢,论相貌和智慧,他都要比我差一点点,但是他把头发挽了个髻,手上也从不闲着,不是拂尘就是剑,弄得自己像个宗教人士一般,看上去就要比我稍微酷那么一点点了。
    后来才知道,他真的是一个宗教人士。这样一来,我的心里反倒稍微平衡了一些,毕竟,在他还俗之前,他是不能娶老婆的。而一旦还了俗,他想要再扮酷,就不那么容易了。
    虽然我和公孙胜每次考试都包揽前两名(还有个叫朱武的家伙,每次都拿第三,但是他人长得太丑,名字又难听,实在缺乏当偶像的气质,故而经常被我们鄙视),但是光有我和他,还是不足以干成大事。就好比一个足球队里人人都当后卫,是不能把比赛赢下来的。正当这个时候,传说中的林冲出现了。
    那时候,有一种叫CS的第一人称射击游戏在我们那里很是风靡。什么?不止我们那里,连你们都玩过?你是选警还是选匪啊?是拿狙还是拿AK啊?哦,不好意思,我这人就这毛病,碰到我懂而别人不懂的我就喜欢来讲解几句,碰到我不懂而别人懂的我就喜欢来掺和几句,碰到我和别人都懂的我就喜欢来讨论交流几句,碰到我和别人都不懂的……咦,要是我和别人都不懂,我们为什么还要谈这个话题呢?
    认识林冲,那还得从我和公孙胜到白衣秀才网吧去打CS说起。白衣秀才网吧就建在梁山顶上,坐北朝南,风水很好。由于那里机子好,收费又低,生意向来很不错。我们去的时候,林冲和网吧老板王伦的组合已经在那里连赢了将近一百场了。
    “你们这里有CS这个游戏吗?”我尽可能地把CS这个词咬得标准,一是为了给公孙胜做个榜样,纠正他那“西爱死”的方言英语;二是面前的王伦看起来白皙无力弱不禁风,我真怕他没听说过这个游戏。
    “靠!要是连CS都没有,老子还开屁个网吧啊!”王伦斜着眼,咧开嘴露出两颗黄得发黑的门牙,用被烟熏灰的手使劲敲着台面,“林冲,过来,有人来砸场子啦!”
    一个高瘦的人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闪到了我们面前,礼貌地伸出右手,在我胸口捶了一拳:“我叫林冲,由于玩CS时经常打暴对方的头,所以江湖人称‘暴子头’。”
    古文课上老师讲过,“子”是对男子的尊称,凭这点判断,林冲的家教应该不错。虽然他捶我的这一拳,让我足足岔气了半分钟,但我相信那是他们家乡特有的打招呼的方式,只是我还不太习惯罢了。
    大家寒暄了一会儿,就坐到电脑前开始对决起来,很快便打完了两局。
    两局的结果是:一比一平。
    简单叙述一下这两局的战况。第一局,我和公孙胜在不熟悉的地图的情况下,被林冲接连地“暴头”了,不过好在公孙胜在临死前还扔出了颗手榴弹,炸死了从角落里冲出来准备欢庆胜利的王伦。第二局一开始,我就抄小路转到敌后,果然撞到了健步后撤的王伦,我拿了把小刀就把他羞辱了,不过正在高兴,林冲那厮又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打暴了我的头,所幸公孙胜的狗屎运比较不错,误打误撞居然乱枪扫死了林冲。
    第二局获胜的历史意义在于,它遏止了王伦与林冲的连胜势头,结束了封建残余势力的黑暗统治,极大的鼓舞了各地各阶层人民追求自由、和平、民主并为之奋斗终身……呃,要是这些话很巧合地使你联想到了辛亥革命,那也许是我的历史学得太好了。
    王伦的脸色很难看,似乎接受不了输的现实,尤其是输给我们这样的无名小辈。于是他提出要再打一局,并且还以全部家产作为赌注。
    我悄悄把林冲叫到一边,问他:“你在这里和他搭档打CS,他给你多少钱一个月啊?”
    “他给我钱?这怎么可能!”林冲把眼睛瞪得贼圆,“他只是在收我上网费的时候,给我打个九五折。”
    “啊?!”我半天合不拢嘴,“那这样吧,你在比赛时放放水,然后他的全部家当我们三七分帐,好不好?”
    “三七啊?”林冲大喜过望,嗓门也开始不由自主地大了起来,“太多了,太多了,二八,二八就可以了。”
    “林冲,你还在磨蹭什么,”王伦有些不耐烦,“什么三七二十一的,快给我坐好!”
    这样的比赛,比中超的假球还要没有悬念。只不过,林冲到底没有演戏的天赋,表演得也太假了,一开始就从掩体后面冲出来,离着十万八千里就拿把小刀乱挥,立马被我们两颗手榴弹炸翻。这或许是他出道以来,第一次死得比王伦还早吧。至于王伦,林冲一倒下,就没人把他放在眼里了,甚至于最低智商的电脑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干掉他。
    就这样,我们几个瞬间成为了梁山小学的暴发户,然而吃香的喝辣的没几天,一个叫晁盖的男人闯进了我们的生活圈子。
    别看这晁盖除了一身横肉,什么本事都没有,他的来头可不小呢。听人说,他老子就是我们这水浒镇的镇长。别看镇长这官衔似乎不大,但是在这鸟不下蛋狗不拉屎的地方,镇长无疑就是土皇帝啊。于是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一致决定去巴结他,要是毕业后能在镇上捞个一官半职,那可比守着这一间小网吧来的快活。
    晁盖倒也爽快,看我们有钱摆酒席,就主动提议和我们拜把子,由于他成绩最差,连留四级,所以年龄自然也是我们之中最大的,理所当然地做了大哥。他赚钱没本事,可是花钱却是极快,整天旷课,在梁山小学里晃悠,看到一个顺眼的就拉到饭店去摆桌酒席拜个把子,没几天工夫,武松、李逵、花荣、鲁智深等人就都和我们以兄弟相称了,而且我们所到之处,都会尾随着一帮小弟,虽然我们平时都不理会这帮小孩,但感觉上还是蛮拉风的。
    正当我们担心迟早有一天在梁山小学里随便拉两个人出来都是兄弟的时候,晁大哥跑来告诉我们,变卖网吧所得来的银子已经全部花完了。
    先哲教导我们,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大鱼大肉的日子惯了,一下子跌到酱瓜咸菜,一时间还真是很不习惯。更何况这几天,我已经好不容易养成了买书买碟陶冶身心的大好习惯,从某种意义上看来说,精神食粮比物质享受更为重要。
    我们在寝室里讨论了一个上午,终于找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全部关键——钱。
    我们又在寝室里讨论了一个下午,终于想到了迅速便捷劳动致富的新途径——抢劫。
    这样一来,就到了晚上了,据不完全统计,百分之九十的抢劫案都是发生在晚上的。哎,我们居然也随大流,真是一点个性都没有。
    在行动前,晁大哥来给兄弟们作战前动员:“兄弟们,这次行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抢劫,准确地讲,应该算是劫富济贫。我来担任这次行动的总指挥,所谓总指挥,就是在后方指挥大局,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好了,下面请公孙叨长讲几句话。”
    公孙胜就是喜欢唠叨,所以被大家称作公孙“叨长”。我就比较冤了,因为梁山上空气潮湿,皮肤有些过敏,竟被他们叫作“痔多星”。
    “好了,临出发前,我给大家讲一下纪律,啊……没有纪律……啊……啊……是不行的……啊……”公孙胜又在那里滔滔不绝了,“我们要用梁山特有的方式打劫他们,我们要以理服人。”
    “我们要以理服人!”众小弟齐声喊道。
    “啊……对……下面让林兄弟讲几句,大家欢迎。”公孙胜讲话过足了瘾,主动把话筒递给林冲。
    “出发。”林冲真是个老实人,给了他一个特写镜头,却只讲了两个字。
    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山下,寻了个开阔的地方一字排开,把一队人马拦了下来。
    “前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我们包围了,赶快放下武器,双手放在头上走出来,不要负隅顽抗,再重复一遍……”
    “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抢劫!”那队人中领头的问。
    公孙胜不等别人答话,自己先开了腔:“我就是江湖人称入云龙的……公……孙……胜,公是白雪公主的公,孙是孙子兵法的孙,胜是战无不胜的胜,啊……尔等可曾听过?”
    “没听说过没关系。”我也忍不住开腔了,“还有我,人称智多星的吴用,吴是三国东吴的吴,用是大材小用的用,你们不会连我都没听说过吧?”
    在我说话的时候,公孙胜不甘寂寞,挡在我前面挽了几个剑花,把风头都占去了。
    “你们两个真不够意思,都不介绍介绍我!”李逵冲上前喊起来,“我是黑旋风李逵,李是黑旋风李逵的李,逵是黑旋风李逵的逵。是不是很恐怖呀?”
    话音未落,众小弟轰地倒了一片。
    此时对方阵中一个矮胖男人凑到为首的人耳根边悄悄说道:“你看那书生模样之人,似乎手无缚鸡之力,但其实肯定是高手,依我看,他绝对是太极神功出神入化,所以看起来就像是不会武功一样。再看那个背剑的道士,仙风秀骨,剑走游龙,也不是一般人物。那使斧的孔武有力,身沉腿稳,武功也不在那二人之下。只有那个使枪的一脸腊黄,像个病痨鬼一般,倒好对付。”
    “那你看该如何迎敌?”
    “我们合力来对付那个使枪的,”那胖子摇头晃脑,掩饰不住地得意,“从他这里杀出一条血路突围,应该问题不大。”
    刚好此时轮到林冲说话:“在下林冲。”
    轰,那胖子与那首领一起,直直地从马上栽了下来。
    我们的第一次抢劫就这样顺利地完成了,顺利得我都怀疑我们是不是在演戏。本来这次抢劫,哦,应该是劫富济贫,完全可以用“prefect”来形容的,要不是林冲那家伙眼神不好,误把110的警车当作是我们学校的校车给一头钻了进去。
    后面的事情你们就都知道了,林冲进去后,第一句话就是:“打死我都不告诉你们参与抢劫的有吴用、公孙胜和李逵。”唉,只是可怜我那分到的三块五毛钱,直到现在仍放在我的内衣口袋里,还没来得及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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