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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情意绵绵 总点击: 213 推荐票数:0 最后更新: 2006-9-1 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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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本是恬静幽美之所,然而近年来这片静土也染上了血腥。 下面我们来关注一下以下几则来自各媒体的真实报道: 报道一:深圳清华实验学校,教学方法生动活泼,学校管理严格规范,是一所成功的民办学校。该校一位所任班级考绩始终位居全镇第一、饭也在教室吃的班主任,因不让学生围观校外闹事者而训斥了一个学生,结果被该生的亲属当着学生的面在教室里暴打,而且事后也没任何处理和安慰;一位教师的自行车被学生偷走,索要时却陷入该生父母等人的拳头阵脚之中,事后那位偷车的学生连象征性的警告处分都未给予,照样大摇大摆地上学放学。 报道二:某校一名教体育的女教师在正常管理学生的过程中,被一名初三学生拳击,致使左眼又青又肿,至今尚不能上课。据说该学生认为上体育课就是“自由活动”,可以随处跑。结果,体育教师在教学区内发现了他(正趴在其他班级的窗下,与班级内学生聊天),教师让其回操场,他不肯,后发生争执,他一拳击中教师的左眼,据说他这一拳足有鲁提辖的分量!事后该学生说,老师的管教使他在朋友面前跌了面子,真是岂有此理! 报道三:3月4日上午,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重阳中学的老师林某在走路时,突然听到学生黄某叫其“四眼仔”的绰号,林某于是上前拦下黄某,并当着同学的面打了其一耳光。当天下午,学生家长邀亲属冲进学校将老师暴打一顿,逼其在数百名学生的面前下跪长达近20分钟,在索得老师5000元经济赔偿后方离开。黄某学生家长及其亲属在得知孩子被打的事后,本该向校方反映,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这位林老师、甚至要求学校为他的孩子被打事件负责。然而他们却选择了野蛮的方式——邀集人手,冲进学校,暴打教师,逼其下跪,还要勒索钱财。这种野蛮行为,既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又对学生和教师产生了不良影响。校园作为学生学习文化的圣地,岂能被如此玷污? 报道四:“初三学生三板凳砸昏老师”:在午休时间,值周老师王老师见男生景景(化名)在班级的讲台上玩“打板”游戏,三次招呼,见他仍在玩,就把他叫住批评。王老师话没说完,景景扭头往座位方向走。“站住!”王老师说,景景没停步。学生们看见,王老师用教鞭敲打了景景的背。又一声“站住”响起时,景景仍未停步。这次,王老师迈步上前拉景景“要去办公室”。接下来,学生们看见景景从讲台边抓起一根板凳吼“你再打老子”…就这样发生了初三学生三板凳砸昏老师的悲惨场面。 报道五:“初二学生李某拳击教师事件”:在物理课堂上,王老师正为全体同学讲解物理题目的时候,李某一人便呼呼大睡起来,王老师走过去轻轻地叫醒他。王老师就说,你为什么不想听课?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他不但不领老师的情,反而对王老师以粗口。“老子的事你少管,老子睡觉关你什么事?再烦老子收拾你!”话未说完,拳头就向王老师挥去,致使王老师的眼镜都被打掉了,眼睛也青了一团!学校对此也无法处理,因为该学生还在接受义务教育;家长也只来道个歉(据说该家长是社会上的“体面人物”——是所谓专门“混”的);此位教师对此更是一筹莫展,只得自认倒霉。 与老师体罚学生所得到的社会重视度程度相比,这位老师又该找谁诉苦呢? 看看近期各地媒体的相关报道,我不禁在心里沉思:为什么教师的某些权益总是处于一个被忽略的地位?当社会舆论越来越多地偏袒学生,当学生和家长越来越多地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时,又有谁为辛勤工作的教师权益的维护发出一声呐喊呢? 以上这些报道,不仅仅是某教师的个人悲剧,更应该是我们教育的悲剧,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剧!片面地强调师道尊严、无视学生情感和人格的做法固然不对,但过多的甚至是无任何原则的重视学生的所谓情感而忽视教师感受、践踏教师人格的做法,又何尝不是一种可怕的错误? 办社会满意、人民满意的学校,是不是等于学校可以让人人都满意?对于一些有着“恶习”的学生,作为园丁的教师,难道不应该开展一些必要的“修剪”工作吗?作为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是不是可以对这些学生给予“通报”处理呢?让社会舆论也参与监督,教师还要不要师道尊严? 试想一个被剥夺尊严,整天小心翼翼、战战兢兢面对学生和家长的老师;一个在自己尊严被侵害却没有人为之大声疾呼;一个受着肉体与心灵的双重摧残却只能忍气吞声、无处申诉的教师,又怎能坦然、自信而又充满神圣感地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呢? 文中所例举的事实以血与泪的代价提醒我们,校园暴力中的受害者除了学生,还有被大家一直忽略了的沉默者――教师。 如今学生的权益得到了保护,但谁又来保护教师的权益呢?难道就这样让那些“校园行凶者”逍遥法外吗?不可否认,第三个报道事例中:学生家长对教师的群殴和勒索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类似现象还会在文明的校园内漫延。教师这个称号不管有多么神圣、多么高尚,可教师首先是一个人,做为人他就可以享受基本的人权,他就有得到快乐与尊严的资格。正如没有教师的快乐就没有学生的快乐一样,如果没有教师的尊严,又哪来学生的尊严呢?经常听到媒体报道教师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什么就没有听说学生出手伤老师也要进行管制?有专家、学者经常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难道报道五这类学生或报道一、报道三的学生家长也是老师没有把他们教好吗?这不仅是学校教师的责任吧?! 我想谁也不愿看到更多的悲剧发生在教师身上,谨以此文向社会发出心底的呐喊:请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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