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ong long time ago,there live a King……”,正当要以“很久很久以前……”为开头写这篇奇怪诡异的文章时,我想起这段英文,初中英语课本里的一段。紧接着我又由“King”联想到我的英文名“AlanKing”,之所以含有“King”,是缘于我对曼联国王ERIC CANTONA的敬仰,尽管他如今已将战场由绿茵转移到沙滩,并担任法国沙滩足球队的教练,而且拍了许多担任主演的文艺片,但他在曼联的职业生涯甚至他整个足球职业生涯里的故事、辉煌和他的个性、哲学家的个性、桀骜不逊的个性让我难忘,并多少感染着我。他会在20出头正年轻时因为对国家队主教练在一场国际友谊赛中安排他做替补的不满而将球服摔到地上并宣称永远不再为法兰西国家队出战,他做到了;他能在足协会席上将列席的足球官员逐个骂完,亦能在某赛后记者发布会上说一段关于成群海鸥追逐大海中孤艇上扔下的面包屑的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哲理衍射……他似乎与这个追逐名利的世界格格不入。他懂得足球真正的意义,懂得生命真正的意义,他为他自己而活着,无愧,不在乎别人的评价,从不妥协。时间和历史终究才是真正与他并走的,简单的就是遥远的中国至少有一个我默默地欣赏他。他对我最直接的影响是球场上的霸气和一脚传球。我是高中时候开始踢球的,当时正是他在曼联最辉煌的时期。我的第一个足球偶像是德国的洛塔尔-马特乌斯,之后由于坎通纳,我热爱了前腰这个位置,并且努力于球队中树立灵魂地位及练就干净利索、准确的一脚传球。由于我的球风和我一头乌黑的短卷发的缘故,虽常被球友们称做艾马尔、年轻时的马拉多纳、普拉蒂尼等,但埃里克-坎通纳才是真正影响我的人,足球不是爱好、不是职业,而是生活,是生命…… 我喜欢离题,难于做命题的文章,如我的人生一样,没有规划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如我的文字一般肆意游荡。我仔细深思后将之称为自由,非向往,因为我根本从未脱离过自由。从我明白自身一直浸淫于自由之中的那天起,我便看透旁人、世人对我诧异或者不解的原因,并且一笑置之,昨天、几年前、或者我来到这个世间之前我便明白,而且从未打算改变。我是自由的使者,使命是唤醒沉沦俗尘失去自主的人;我是个体,寻觅与我同样使命在身的其他自由使者,我并不是孤独的。 “你是不是姓金?”--这句话出自好多年前刚认识Cindy时她信里天真的问话,因为她猜不出“King”的含义。我也不再详叙,因为那是另外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此刻我能说的只是--我生命中最该珍惜的人是她,不是因为初恋的感觉,更不是因为遥远的回忆将她变成美丽的甜蜜,而是真正的几十年以后,当我们都白发苍苍、步履蹒跚,再遇相拥时,喜悦、理解、相知的老泪交融闪射出的十七岁少女生命般青春、靓丽的光彩。人生应该如此,若给我形容,人生就是十七岁少女眼角的泪,往事如一道道光,照射于上,每个人感受的角度不同会有不同的色彩,但无论如何,每个人至少都能在临死离世的一瞥看到七彩的斑斓。 那么我的使命就是让世人能更多的感受到那生命本该的、似十七岁少女眼角喜悦的泪的光芒啦。人们习惯于用“年”等时间单位来粗略地描述人生,而其实每个人的人生只是一颗倚在十七岁少女眼角晶莹剔透的泪珠。当它落下时,便是人生的结束。所以用“年月日”等时间单位来衡量人生是肤浅庸俗的,更不论以“名利”来衡量的了。人生当是泪珠闪耀的光芒,绚烂而纯净的。 在此,我得声明,我并不是要带大家进入冥思,虽然这很难得,但是我此文要讲的是一个诡异,并非一个思想。我喜欢走题,刚开始大家都困惑,但当我习惯了这样的描述方式之后,大家也会习惯读这样的文章的。世上原本没有路,走得多了,就成路了。 好了,开始写这篇奇怪诡异的文章吧,这是一个游弋于梦境与所谓的现实之间的故事。源于一个梦,通俗的睡眠状态的梦,或者当离开这个俗世时顿悟的人生如梦,其实二者都一样,当思想和智慧达到一定程度时。总之,我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来让用心读完这篇文章并且能自己展开想象的人啊,早一些看到自己那似十七岁少女眼角泪珠的人生光芒,重新审视生命真正的价值。 …… 很久很久以前,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一阴霾的傍晚,我试图带着舍友“鸟硬”抄近道小径回学校。那些天淅沥下着阵雨,我和鸟硬在似曾相识的小巷里胡乱闯着,可前进的方向总是一片泥泞,我们只好折回大道,我并且和他失散了。当意识到和他走散了时,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学校综合楼的大厅,由于刚放假,所以并没有什么人。我关上大厅的玻璃门,顺势拉过一张大的广告牌卷在身上躺于大厅的地板将欲睡去,广告牌不知何时变成了质地很柔软的毯子,我躺着,很舒适的望住大厅的天花板。 这时玻璃门推开了,入来一个人。 “咦!你到我们学校来干嘛?”我用肘子撑在地面擎起裸露的上半身,余下的仍裹在毯子里,微笑着问来人。来者是我的前女友--玉,虽早已分手,但我们如今是最好的朋友。拉直的黑亮长发柔顺地于头顶扎成一个我说不出的几何立体图形,桃红色休闲夏装无袖上衣,黄色短裙,都熨得很平滑,没有一丝褶皱,窈窕的她就由这些紧身的东西装饰着。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鹅蛋脸上点缀的明眸,迷人的酒窝,她甜美的笑容终究促使温婉率真的话音从她红润的两片唇间轻溢:“呵!我们学校党支部安排我们来你们学校听课,观摩学习,促进高校间的交流。”说完,她俏皮一笑,端坐我身侧,望向门外。 大厅外面的世界溶在昏黄的夕照里,连其时苍翠的灌木都是浅黄,攀枝花也都是浅黄,风吹过的时候,高大的攀枝花树交错的枝干间纷纷扬扬飘散黄色的花絮,如同下起漫天黄色的雪,于是全世界就都是黄色的了,昏黄的。是厚厚簇拥的云层偷偷调了世界的色阶,它们喜欢到处昏黄的傍晚。如果可以,我希望有一天它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粉红色,那时我就在粉红色的天幕里离开这个世界,满足地,平静地。 风有些大了,阵雨后的傍晚是有些凉爽的。我轻拍玉的香肩,对她说进来吧,别着凉。她会意一笑,钻进毯子里。我们半躺着靠在一起,望着外面昏黄又似乎加重了颗粒效果的夕阳画。无言,默默的,朋友之间是无需言语的,心平气和,发呆地看着外面的世界,脑内没有任何情绪,如非得抓一把,能抓到的就只是一缕缕纯真的友情。记得由恋人成为朋友后,每每谈到有关女人的话题,她将为女权捍卫或者想以她的女性身份来辩解时,我总似真似假迷惑地转头诚挚望住她,徐缓地说道:“你在我眼里早就不是女人了!”后来我明白那似真似假的感觉其实是因为我已逐渐将玉当做亲人了,所以玉就如同我的其他女性亲戚一样可怜,她们只能在别的、没有血亲关系的男人面前展示女性的诱惑,不论她们有多绝色风骚,在亲人的眼里,她们都不是女人,而是统称为亲人,可见人类社会文明中的道德仍是有可靠之处,否则我早就痛恶这到处泛漫虚伪、歪曲发展着的文明到痛绝了。 两人就这么发呆的望着外面昏黄的世界,静谧的。 俄时,又有两人推门进来,一个白皮肤金发的女孩和一个显然中国的男孩。我们靠着躺在毛毯里静谧的世界就这样被打破。玉直起半身先和金发洋妞友好地唧唧呱呱,然后微笑地对那个男孩打招呼。猜得出,那两人是玉的同学,一起来我们学校听课的。我也直起身跟他们SAY HELLO,但明显察觉到他们看到我时(尤其是我光着膀子和玉躺在一起),他们原本跟玉的熟笑立刻如被浇上一泼冰水,那洋妞有些不屑的对我点头以示回礼,只她身后的男孩脸上保持一丝僵硬的笑容。我却不在意他们的冰冷转变,我想那是既然的,不必苛求,随遇而安。 他们和玉继续言语的交织,并准备提行李从我们身边绕过,去往综合楼办公室。洋妞给玉的笑容仍是灿烂,却包含一丝责怪或抱怨的神情,尽管她是努力地伪装掩饰着,我还是能感受得出。如果我此刻不在,她一定将那些压抑的表情用语言痛快表白出来,拉住玉的手责声问道:“怎么你有男朋友了还跟这个负心人在一起?”虽我不知道她是如何用英文流利说出来的,但大致的意思应该不差。若她知道我根本就是个英盲,她肯定就已经这么直接对玉说了,可是她高估了我的英文听力。其实她说与不说,说英文或是蹩脚的汉语,都一样,我都猜透了她的心思。各种语言终究只是被发明的,没有语言我们仍有感知。所以,平常我们与陌生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谁都不用说话,只是举止神态就都心知肚明相互间的第一印象;同样的,说话流利如机关枪的人不见得如何优秀,更无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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