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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二十章 百口莫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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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于繁华喧闹的大街上,拥挤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令我在沉醉于夜上海的美景的同时不得不佩服人类的智慧结晶。数百年前,这儿还是一片荒芜,可如今却已是高楼群立,灯火辉煌,人潮汹涌。文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已彻底改变人们日出而耕,日落而熄的生活习性,同时也将原本漆黑无光的城市变成灯火辉煌的不夜城。 我和费尔兰多尽情地流连于这喧闹的夜市中,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感到万分好奇与惊叹。不过令我郁闷的是,不管我走到哪里,所有的摊贩都没给我好脸色看,脾气不好的就直接开赶了。而且我还发现一点,不管我走到那里,原本还是行云流水的人群立刻有如被截流一样的大江,立刻空出一块空地来。而且对面走过来的行人看到我后会立刻皱皱眉头,然后离我远远地匆匆而过。 我立刻意识到问题肯定不在费尔兰多身上,因为它小子任何时候看上去都那么逗人喜欢,因此问题绝对出在我身上。我打量了下全身,立刻明白问题在那了。问题就出在衣服和裤子上。第一眼望去,见衣不是衣,见裤不是裤;第二眼望去,见衣还是衣,见裤还是裤;第三眼望去,衣不是衣,裤不是裤。唉,这我也没办法。虽然我每天也在洗脸和洗口,但衣服和裤子可只有这一套,没有换的肯定龌龊了,这能怨我吗?我也很无辜啊!实在受不了周围鄙夷的目光后,我带着费尔兰多慌忙夺路而逃。不过我和费尔兰多的逃遁,却令周围传来一阵眼睛碎地的声音。 “不会吧,居然是个要饭的狗。这老天也太不长眼了吧!” “天啊,这只狗狗好可怜哦,跟着一个要饭的,一定常饿肚子吧。” “唉,这么漂亮的狗怎么跟了这种主人呢,真是糟蹋了这只狗呀!” ...... 郁闷,我招谁惹谁了,谁规定穷人不能养漂亮的狗了,是宪法还是民法?你们这群吃饱了没事干的...,可当我看见周围所有女士正以愤慨的表情仇视着我时,我立刻吞下所有的话,抱着费尔兰多闪人了。跑到一座天桥上后,我才心有余悸地放下费尔兰多,拍了拍胸口,缓过一口气来。这些爱心极度泛滥的女人也太可怕了,我真怀疑我要是现在不是在一个法制社会,她们会不会杀了我来拯救可爱的费尔兰多。真不知她们哪来的那么多泛滥成灾的爱心,怎么就没人来可怜可怜我呢? 不过经过这一折腾,本来好好的心情因此而变的极度恶劣,再也没逛下去的心情了。我有点落寞的趴在天桥的铁栏杆上看着桥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发呆。良久之后,我被几声“汪汪”的叫声惊醒。低头一看,费尔兰多正冲着我在叫喊,似乎在叫我开心点,告诉我它会永远陪在我身边呢。我心中一暖,将费尔兰多高高举起:“费尔兰多,无论贫穷富贵,你永远不会离开我是吗?” “汪,汪” 呵呵,我大笑起来,不由为自己刚才的难过感到好笑。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干嘛,以貌取人这不是都市人的通病吗,而这点在女人身上表现的又最明显。孔夫子都说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又何必为此梗梗于怀呢,再说我有费尔兰多,而她们却没有。哼,气死她们。心情大好的我顿时觉得这个世界那么美好,眼前的这一切都是那么令人陶醉。陶醉片刻后,我伸了个懒腰后对费尔兰多说到:“好了,费尔兰多,我们该回去了。明天再出来逛吧。” 就当我准备回家时,突然听到一声尖叫“有小偷啊,抓小偷啊~~~~~~~~~”我下意识地朝声音方向望去。只见桥下一男子手上拿了一只包正在夺路狂奔,而他身后则有一中年妇女正在拼命追赶,只是似乎她是越追越远。 一时之间路上的行人象炸锅的蚂蚁一样纷纷避让,惟恐遭上这天降的祸事,而没人想去抓住他。也正因为行人的避让反而给小偷让出了逃跑空间,使之可以从容逃跑。不过似乎他的运气不佳,他的对面远处正有两个警察闻声赶来,要抓住这个扰乱社会次序,破坏社会繁荣的害群之马。而路上的行人在看见已经有警察正赶来,似乎也恢复了见义勇为的勇气,几个小伙子正向小偷合围过来。 看到小偷脸上的惊慌失措的表情,我真替这个小偷悲哀。衰,实在太衰了,刚刚下手就要被警察逮个正着,而且看群众脸上的愤慨之情,估计平常也没少被小偷光顾,这下这小偷要遭殃了,估计要被群众狠揍一顿了。不过他活该,谁叫他专偷老百姓的钱。有种你去偷达官贵人呀,他们的钱也多些。可你们这些小偷却不偷,反而专偷穷人的钱。而且被发现后居然偷钱的比被偷的还理直气壮,这都什么世道嘛。打,死命地打,给我打死他。这种人,真应该抓到就枪毙,那有那么多人道主义可讲。象这种人杀一个少一个,杀光了算了。反正中国什么都不多,就人多。最好杀他个几亿走,那中国该有多富强啊。 看到大局已定,我也准备下去看看热闹,顺便看能不能揍上几拳,MD,我在家里可没被少偷过,先在这里找一点利息回来吧。就当我准备下天桥时,那小偷眼看无路可逃,被逼不奈之下向天桥上跑来。我晕,你这不是给人瓮中捉鳖吗,人家往几个桥口一堵,你往哪里逃?真是笨到姥姥家了。可我突然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似乎挡住他道了。果然,他看见我挡住他道,他气急败坏地冲我吼到“让开!” 看到他凶恶地表情,我很丢脸的将身子让了开来,给他让出一条道。可不知是我的不幸还是他的不幸,由于我让的太急了,身子往后靠时没留意到后面是悬空的,人直往桥下倒去。我赶紧慌忙地双手抓住栏杆,保持住身体的平衡。可就在此时,他从我身边跑过,却刚巧不巧的,我一只腿伸了起来,将他绊个正着。 “扑通”一声,他狠狠地摔在地上。完了,这下娃要破相了。我有点余心不忍的别过脸去。上帝啊,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纯属意外,纯属意外,希望您能原谅我。几秒种后,小偷艰难地爬了起来。我回头望去——完了,这下真的破相了。这,这,这可不关我的事。我也是为了自保嘛,你可以理解吧。 他起来摇了摇头后,冲我大吼到:“小子,你找死!”说完,他从腰上抽出一把匕首对我划了过来。我晕,怎么尽来这一套。要知道我现在可非吴下阿蒙,现在的我可不会一看见这东西就吓得闭上眼睛等你来砍了。看我的,我退!我轻轻往后一跳,可脚下一空,坏了。我这才想起来我身后是天桥的楼梯呢,这下完了,我估计比破相还惨。 可令我意外的是,我居然没滚下去。只感觉身后象有一堵墙似的将我弹了回来。而那小偷见没伤到我,回头就跑了。此时刚回过神来的我,只听见身后一阵尖叫声和一阵“咕噜”地滚落声。我赶紧回头一看,我几乎要昏了。只见桥下正躺着刚才从远处跑来抓小偷的那两个警察。看他们的伤势,绝对不轻。我立刻联想到刚才为什么我会没滚下去,反而感觉象被一堵墙给弹回来似的。估计刚才就在我退后时,他们正好跑上来,结果这阴错阳差的正好被我给撞了下去。此刻,我彻底僵化中。 人们纷纷聚集到两个受伤的警察旁,纷纷议论着此事。有热心的给120打了电话,有好心地跑到最近的诊所请大夫,但更多的就是聚在周围看热闹的,浑然不顾两个倒在血泊中的警察死活,似乎此事只是他们枯燥乏味的生活中的一点开胃品。至于我这个肇事者更没人理会了。而此时的我已经陷入一种对自己犯下大错的茫然中。 一会儿后,那个丢钱的妇女跑了过来。她看到小偷没抓到,两个警察却倒在血泊中,而她的包更不见踪影,连忙向周围人士打听情况。虽然此事的经过已在悠悠众口完全变了样,但她却从中得知是因为我才导致警察滚下来,而令小偷逃跑了,这才导致她的钱包几乎得而复失。她立刻就火了,“腾,腾,腾”几步跨了上来。 “好啊,是你放走了小偷。快,还我钱包来。” 这时,人们见还有戏可看,纷纷走到桥上,将我围在了中间。而那中年妇女已经开始了对我的轰炸。只是此刻的我陷入了茫然不知所措之中,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回过神来时,发现身边围满了人,吓了我一跳。而那个刚才的失主正凶神恶煞地冲着我咆哮。 “快,说出你的同伙来,不然一定将你严惩。” “同伙?什么同伙?”我摸头不是脑的回道。 “好啊,你还想装蒜啊。就刚才偷我钱包的小偷,你敢说他不是你同伙?”她尖叫到。 “不会吧,你也太夸张了吧,我真的不是他同伙,我只是刚好路过而已。”我大声喊冤到。 “呸,你别想蒙混过关。你不是他同伙,你会协助他逃跑。将两个正义,英勇的人民警察从天桥上给撞下来。你骗谁呀?别以为我们就那么好骗。快,说出你的同伙跑那去了?这样还可以争取宽大处理。不然警察一定枪毙你。”她威胁我到。 “天啊,你这是含血喷人,我那有协助他逃跑,我那是躲避他的匕首不小心撞到了那两个警察而已,我是被冤枉的。不信,你可以问问大家。”我满怀希望地看着众人,可结果却令我大受打击,众人纷纷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我,纷纷指责我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还在说谎。 我气急败坏之下冲着众人大吼到:”好,就算我是他同伙,可你们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我是他同伙?“ 那个中年妇女陡闻我的大吼无意识的退了一步,但马上立刻逼上前来,冲我大叫到:“证据,你还可敢要证据。看你的穿着就知道你不是好人。看你穿的人没人样,狗没狗样的,不是小偷也是强盗。” 闻听此言的我气的火冒三丈,举起手来就想给这个泼妇几巴掌。可此举不但没吓着她,反而令她更泼辣::“怎么,没话说了就想打人啊。这里这么多人,我看你个小屁孩敢动老娘一根毫毛看看。有种你就打呀!” 我心中那个委屈呀,我算是知道岳飞怎么死的了。真是那个冤啊。可我才一张嘴,周围却那么多张嘴,一人一个唾沫都淹死我了,我还怎么解释。可众人看我无言以对,更加变本加厉地指责起我的过错来。 我立刻感到周围一群,不,是无数群苍蝇在我周围嗡嗡只叫,让我心烦意乱,加上眼前泼妇对我的全方位唾沫攻击,令我在一阵急怒攻心之下,只觉眼前白光一闪,我再次失去意识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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