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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6

 四

  小姨是我的邻居,自从我们家搬出向阳巷后,新房子就在她们家隔壁。她丈夫是搞副业的,一年没多少天在家,又没有孩子,所以过得实在有些寂寞。也正因如此,小姨对村里边的大人小人大事小事都要比别人多担了一份心,若不然,生活肯定会无比的郁闷下去。

  小姨对我的手还有特殊情结。只要见着我,不论我在干什么,她总是要拖过我的手,把我拽在她的手心里。

  我曾经这样问她:“姨,你为什么总爱拖我小手?”

  小姨就捏捏我的手背说:“你懂什么,这叫做安全感。”

  我是真的不懂,因为我的感觉一点也不安全。比方说吧,有一天她正好要去镇上办事,就吩咐我上学的时候找她一道。

  途中路过厕所的时候我跟她说:“姨,我想上厕所。”她就牵着我往厕所那边走,走到门口了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那架势仿佛就要把我带到里边帮我蹲好还要在一旁守着,生怕我把肠子给拉了出来似的。我当时不得不说了一句废话:“姨,我进去了啊。”这下她才应了声好,终于把手松开,总算是没再跟进来。但那依依不舍的模样真教我心里老不自在,结果蹲在茅坑上努力了半天,也没把屁放出来,最后只好系起裤子鸣金收兵,取消轰炸。

  这就是视我如己出的隔壁小姨。如果非要让我形象地描述一下小姨给我的观感,那我就想用一幅画来表示。那幅画就跟罗马大教堂屋顶上的大型壁画差不多:圣母玛利亚怀抱着一个头顶长着光圈光着屁股蛋的小屁孩。那小屁孩就是我,只是在我的画里我不长光圈,长直升机的机翼,按钮就握在我手心;而我画里边的圣母玛利亚也不是真的玛利亚,是我小姨!所以我就会给她在耳朵两边各插一朵带蕊的喇叭花,照样的神圣不可侵犯。当时我还考虑到我们那里夏天温度较高,小姨穿着一捆圣袍肯定觉得闷热非常,出于爱护心理,我就决定一到这个时候就给她穿泳装,或者是比基尼兔兔。天一放冷,我马上又会帮她披上那进口袍子。

  而整幅画画下来的情景是这样的:我在圣母玛利亚的怀里作势欲挣,紧握按钮,做急欲起飞状,急得嘴里冒泡;泡上有方框,方框里就是我在画里边要说的话“I want to go to WC.”。可最后我没起飞成功,原因就在于玛利亚身后的墙壁上安有一副电插座,线掉在地上,而插头就恰恰落在她的手里。

  我的这幅画就是这样的。我曾在一段时间里为自己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懂得了什么是黑色幽默而深感自豪。只是后来我又不幸得知,我那时画的只不过是一幅漫画而已,除此之外,它什么也不是。为此,我又再度地陷入了悲观之中。

  所以如果要让我也为六顺画一幅画,那我的画又会是这样的:背景是夏天里的一个黄昏,太阳正在下山,六顺就走在路上,路边是一大片西瓜地;他前面走着四只吃得饱饱的水牛(其中有一只是小牛犊),带着一顶破草帽,手里挥着一根小竹鞭,脸被照射成两半;没阳光的一半粗糙黝黑,对着三头老牛面目狰狞;有阳光的那半妩媚淫荡,对着小牛犊表情暧昧;我再给他画上弯弯曲曲的身板,表示他韧性奇特,适合钻篱笆翻墙头;左手做梅花指形,表示他有数学的天赋,能算计出哪个西瓜成长较好,质量较甜。

  毫无疑问,我画的就是六顺。如果不是顾及到画面的美观程度,我还会尽可能地把六顺的肠子画出来:肠子表面点上黑斑表示溃炎,肚皮上再描几条向上蒸发的曲线,象征有形气体。这种表现手法是我在看小人书时体会得到的——大凡书上出现一坨屎或者是一锅热汤,作者都会在上边表上三道曲线,也是要向上蒸发。关于六顺的这幅画,我认为它属于抽象的东西,它绝对不会成为漫画。抽象是一种模棱无数可的东西,你可以按照你自己喜欢的意愿去进行解释,无论是深入现实还是天马行空,它都能让你自己感到满意而不会产生悲观。后来,我就喜欢上了抽象。有关秀的那只神奇的蚂蚱就是这样的,不管它是否真的存在。

  当然,六顺的肚子里不可能都是坏肠子,但他长了小心眼这却是个事实。比如我放学后在向阳巷里遇见小姨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洗发香波硬要送她。那时候像现在这种瓶装的洗发水还算新鲜事物,对于像小姨这种老来翘的农村妇女则更具吸引力。不但价钱不菲,而且难买,要跑到十几里地外的镇上去,还得要赶集那天才能买到。六顺这么折腾来折腾去的无非就是想小姨给他找一头好的亲事,这当然无可厚非,只是他不该送那么好的东西给小姨——价值越贵周折越多就越显得他居心叵测,简直就像是在为一场阴谋作蛹。而被阴的对象,无疑就是六顺以后的老婆。所以我当时就断定六顺是会耍心眼的人,且把我小姨也带坏了。再加上每次我来得古家找秀想为她治好疯病的时候,他总是要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盯着我,还要装做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话,说完了还要叹气摇头地吓唬人,那时我就更加确定了这种想法,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对他非常嫉恨——恨不得小姨给他说的这门亲事女方是一个朝天鼻,歪嘴巴,螺旋腿;要不就是生不了儿子的货色。万一不小心让他得了个儿子,那也一定要没有屁眼的。可事实恰恰相反,六顺的老婆后来是一个长得相当不错的大姑娘,虽然有点口吃的毛病,但最后还是生了个男娃子。有一次我借机把那兔崽子抱过来,身体一翻,结果失望透顶——有屁眼的!这又是一次大的出乎意料,把我刺激得一有机会就揪他儿子耳朵,拔眉毛,挖鼻孔,希望还能在有限的机会中弥补出一个无限的朝天鼻来。

  五

  有一次我去得古家找秀想为她治好疯病时碰到了六顺,他就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盯着我,还骗我说秀死了吓唬我。虽然当时我根本不信,但他欺负我,所以我就得哭。而有关那天的情形是这样的:我晃着屁股和书包走进向阳巷,然后经过得古家,看见里面依然没有人,而秀也不曾回来,于是就无精打采又精神恍惚地拐出巷口,这时就碰见了神出鬼没的六顺——我当时还错把他当成得古,就激动万分地把他一手擒住,尖叫起来:

  “得古!秀呢?秀呢!”

  “叔,别叫,是我;你大侄子六顺呀。”他就是这样用那种怪怪的眼神盯我的。

  我把眼一擦,刚才的得古果然变成了六顺,顿时失望透顶。

  “叔,你怎么老一个人往这边走呐?”他又用刚才那种怪怪的眼神盯着我说,看得我浑身不舒服极了。

  “我要找秀,你看到她了么?”

  “小叔,你可不能再犯毛病了呀,秀已经不在了。” 他就是这样摆出那付语重心长的模样跟我说的。

  “那你说,秀她哪儿去了?”

  “秀已经死了啊。”

  “真的?”

  “真的!”六顺说这话的时候特别认真,完了还叹气,摇着头表示出极大的同情。毫无疑问,他就是用这个样子吓唬我的。

  “我不信!六顺......”

  “哎,你说。”

  “你是坏蛋!土匪头子——”

  骂完他我就觉得伤心透了,于是就一屁股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我一哭所有的人就会骂他、讨厌他、翻他白眼。越是如此我越是要变本加厉的哭,没完没了地哭,直到所有的人都恨不得把他生煎了吃。但后来我哭久了就觉得此事干起来太累,就想睡——就睡到了六顺背上。

  当六顺跟我说秀已经死了的时候,我死活不愿意相信。

  小时候秀在跟我做家家酒的时候,就答应过我以后不死——她是不会骗我的。

  我们围成一圈,秀一点人头,发现我们大大小小共有8个之多,就说我们家这么多人,需要一口大锅来煮饭,还要有很多菜。那会儿我还没上学,秀也还只是一个小女孩,但她当时是我们向阳巷里最大的孩子,所以我们什么都听她的。于是我们一帮孩子就心甘情愿的满巷子找锅去。

  结果我们发现向阳巷里的人都不扔锅碗瓢盆这一类家什,更别指望他们会精神错乱地扔出一口大锅。其实就算是精神错乱,他们铁定也不会扔锅的,通常都只会是一些无伤大雅的调羹或者勺子,事后还要想方设法追回。所以我们找遍了向阳巷里所有的垃圾堆都没见锅影,最后不得不找来一块还算比较完整的瓦片取而代之,再用两块石头砌起来当灶;至于要有很多的菜,这倒比较容易,向阳巷里本就长有各种各样的草本植物,没人会因为精神错乱而去斩草除根全拔回家(那样的话我们还可以颁他一个“改造环境先进奖”,奖杯就是——他以前扔掉的其中一把调羹),我们每人随便拔一撮,一下子便弄出许多素菜来。有个孩子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些玉米粒大的小果子,秀就说他本事真大。他一高兴,我就恨得要死。可是我还是很想问他这些东西哪儿摘来的。光有素菜还不行,为了表现我们家的生活早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我们还得有鸡鸭鱼肉——那就是一些泥土、砸碎的瓦片、小石子之类的。虽然不能真吃,但黄黄绿绿的一摆下来,都挺像那么一回事。

  饭吃完了,那还得有别的节目。我们最常做的就是讨老婆,北方的小屁孩儿叫“娶媳妇儿”。做这件事的时候,我永远都是新郎,秀永远都是新娘,别的小屁孩不得有任何异议,否则秀就会煽动我们去批判他、冷落他,最后还要全体表决两天都不跟他玩。

  关于讨老婆这样的游戏,秀清楚的细节永远都要比我们多。比如说她能真像新娘子一样一动不动地指挥我们把她送入洞房(洞房就是我们巷子里的那个大石磨),然后指挥我挑去头巾(头巾就是我小姨给她的那块好看的手帕);头巾挑下来了,她就马上要回去,用嘴吹一下灰尘(其实根本就没有灰尘),用心的叠好再放进口袋——仪式到此圆满结束。

  到我把秀娶了回来其实游戏还没有结束,下面还要继续生一个能让在场的人都能哄一下的可爱的小宝贝,这个美差永远都要照顾到年纪最小的那个人身上。讨完老婆抱完孩子接着就要死人。装死的也永远是我跟秀其中一个。不过秀死的次数比我多,原因是我死得不好。我死的样子是这样的:先对秀和在场的每一个孩子说:“哇,肚子好痛,啊!我要死了。”说完我就躺倒在秀的怀里,然后闭上眼睛,但每次一到这个环节我就要在秀的怀里笑出声来,所以秀就说我死得不好,以后都换她死。秀确实死得比我好看,而且逼真。她死的时候是这样的:“啊,不好了,我肚子好痛。啊!我死了”,然后就扑倒在我怀里,两眼紧闭,脸色苍白。然后我们就要很着急,不停地摇晃她叫她不要死,可是怎么摇怎么晃秀就是不睁开眼睛,在这一点上她有极大的天赋。死去的时间一长,我们就真的会以为她死了。到最后别的孩子都吓得跑了回家,几个胆子大一点的也会跑得远远的把身体隐藏起来然后露出脑袋往回偷看。当时就剩我一个抱着真死的秀一个劲地哭,动也不敢动。这时候秀就会再活过来,然后刮着我的鼻梁咯咯大笑。

  “秀,你没死吗?”

  “没死,要是我真的死了,你可不能哭,难听死了。”秀这样对我翻白眼说。

  “可是,秀,我不想你死。”

  “那好,我以后都不死,要不然拉钩?”

  秀这样一说我就笑了,虽然没有拉钩,但秀是不会骗我的。从来不会。

  六

  在1984年下半年的那一个冬天,我每天放学后都要经过向阳巷然后回家。我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见到秀,然后用心的帮她治好疯病。可结果总是不能如愿,且让我对好的想法渐渐地培育出了一种悲观的情调。就在这一段我总是未能如愿的时期里,秀依然不知所踪。当时在我看来,整个马前村的人对于她的疯病和失踪也都采取了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势。我瞻前顾后才发现,原来就我一个人对此倍感亢奋、热衷向往。到了最后我变成了唯一得知和相信秀得了疯病并且失踪的人。这又出乎了我的意料,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种被孤立的感觉。同时,这感觉也让我大受刺激。这一点也可以用我跟我爸晚饭前的一幕来证明。

  地点:我家。

  人物:我和我爸,我妈。

  时间:晚7点。

  道具:一盏25W电灯(亮着),一张桌子,两条长凳,靠墙一木沙发;一只角柜,墙上一张毛主席的年画,柜上一台14英寸的金星牌黑白电视机,正播放电视连续剧《陈真》;竖起两枝折弯的天线,旁边摆一盆仙人掌。

  场景:屋里——我趴在桌上写作业,我老子坐对面看着陈真,吸着水烟,还不时被陈真挨日本鬼子黑拳呛出声来。我妈一直躲在厨房里,做晚饭。

  背景音乐:《精武英雄》。

  “爸,”我说。

  “嗯。”此时片段完毕,正剧开始。

  “得古家的秀得疯病了,你知么?”我放下笔,电视里陈真和一个日本女孩逛街,那女的比我们语文老师漂亮。叫樱子。

  “胡说!谁告诉你的?”

  “我没胡说,今天我还去了他家里,门开着,就是一个人也没有。”就在这时,陈真和樱子被几个人中都留有一撮毛的家伙包围住。

  我爸这时转过头来,眉头紧皱,目光怜悯,好端端的就要先叹一口气再说:“唉,小麟,你就别这么折腾了,他们一家都去外地了。”

  “可我想去找秀,我怕她丢了。”

  “胡说!做你的作业。”我爸眼神一厉,发现我没写作业又“哼”了一下。电视里陈真又吃亏了,被揍得鼻青眼肿的。

  我拿起笔假装做算术的时候听见樱子喊:“真,救我!快来,我等......”,尾声拖得老长老长的,生怕陈真听不到。说实在的,这句我没听懂。于是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个想法:我想到了急待救助又不知所踪而且还得了疯病的秀,也许她在疯之前或者是失踪之前也喊着我的名字说过这么一句话,只是我没有听到;或者是别人听到了,但不懂,也就没想告诉我。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别人听懂了而且正要来知会我一声好教我赶去搭救的时候,他又忘了。

  有关于那天晚上的一幕就是这样的。因此我断定所有的事情也都应该是这样的,也应该要有重重的困难,这样才符合他们的逻辑。如果太过易为的话,好象就不足以说明我的过人之处。我想陈真救樱子的事情也是如此。

  以上是他们的逻辑,不是我的逻辑,我的逻辑是这样的:当有一天,秀突然得了疯病并且失踪,于是整个马前村顿时沸腾起来,男女老少在饭前饭后都要展开座谈,我老子在“我是村长”的一声豪言壮语下号令村民倾巢而出,展开地毯式的搜捕行动,然后我就加入到了其中的行列,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就这样,我们把秀找到了,但秀的病却只能是我才能把她治好——无论是跟她交流一下疯病的心得体会还是动用巫术进行催眠(这些都在我的考虑之内)。可是搞到后来,我才弄明白这也不是我的逻辑。我真正的逻辑其实是这样的:如上所知,秀突然得起了疯病,但愿意知道这事的人不多,我爸更不会派出大军搜剿围捕,大家都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战略,这些都在我的逻辑范围,最让我嫉恨让我最出乎意料的是:别人居然对我做出的种种努力都视而不见,这种遭遇就叫“孤军奋战”。孤军奋战是我逻辑范围以外的事,所以它就要出乎意料,就要让你受刺激,还会差点把你气出疯病来。因此我又有了新的推断——设想出秀是在孤军奋战的情况下把自己气出疯病的种种可能,然而每种都离奇古怪得让人泄气。

  在我意识到别人对秀得了疯病并且失踪这件事都保持视而不见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孤军奋战的感觉,这感觉让我再度产生悲观,但也让我极受刺激。而悲观的结果往往就意味着要寻找能和你并肩作战的亲密战友继续奋斗;或者是意味着假装要去寻找亲密战友而逃之夭夭远离现场。两者之间,我只能选择前者。若得病失踪的不是秀,而是六顺,那我肯定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后者,且要把这种选择带来的好处大力推广到人民的中间去。

  而我心目中的亲密战友,无疑就只能是——得古和秀妈。为此,我又坚定了一回要找回秀并为她治好疯病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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