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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17(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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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办公室。 这是一间主任医师的办公室。 里面隔着一张办公桌,坐着两个不一样的中年男人。 坐办公桌的是陈医生,一幅白大挂,40来岁的样子,一张国字脸棱角分明,身板又直又宽,很典型的北方汉子的长相;他是这家医院最有名的医师,前两年才刚留洋回来,对心理学和精神障碍病症方面的研究有很深的造诣。在他对面,则坐着一个身穿一件浅蓝色中山装,30多岁样貌耿直,满脸忧愁的乡村干部。他们在谈话。 “你们最近打过他或者有没有比较激烈的骂过他?” “没有,从小到大都没打过他,也没怎样骂过他。这孩子乖,又聪明,就是爱捣蛋一点,但都是在我们能忍受的范围之内,谁见了都喜欢。” “他最近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没有?” “这倒有一点,但不知道算不算。他这两个月以来每天放学都要走一趟以前住的老巷子,但是回来后也没什么呀,就是上个星期跟我说过一句胡话,说是要去找秀。” “能告诉我秀是谁吗?” “这个......秀是我们村里的小女孩,平常跟他玩得最好,两个人就像是一个人似的。” “你好象有什么难言之隐?那我先告诉你好了,这孩子得的是精神分裂症,在他这样一个岁数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在国内来说还是比较罕见的。而你刚才说的很有可能就是他的病结所在,当然了,做为院方,我们是不会强迫的,况且在法律上也没有这个依据。” “也不是什么难言之隐,唉......对不起对不起。” “抽吧,没事。那牌子是挂着看的,不是要人遵守的。来,我这有火。” “嗯——谢谢,谢谢。怎么说呢,唉,这孩子可怜呐......” “谁,就是那个秀吗?” 我是1984年12月16日上午在他的《离院观察申请表》上签的字的。那天我坐在办公室里,林宝山就牵着他孩子来找我签字,那小孩手里就拿着那张表。一进来,就径直走到我桌前,把表往我面前一伸,小脸坚毅地对我说:“陈松,帮我把字签了,我要回家。”林宝山听了马上就责怪说:“小麟,谁教你这么说的。”我则哈哈大笑起来,这孩子确实惹人喜爱。 为了测试他的病情,我不得不这样问他:“小麟,你能想起以前的事情了吗?” “能。” “那你还记得秀吗?” “记得。” “那你能跟我说说秀的事吗?” “......” “能吗?” “......” “能吗?”我再一次对他紧追不放,逼视着他滚动泪花的双眼。最后他就是紧咬着牙根,强忍住泪水一声不吭,以至于全身都在颤抖。 我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忍看他痛苦的样子,却把他眼里的泪珠振落了。这情景叫我深感愧疚。我抬起头,看着林宝山,然后苦笑着摇了摇头,林宝山也以同样的表情回敬我。 十五 1985年1月21日 / 星期一 秀——挂在我对面墙上的那本日历就是这么写着的。虽然妈妈每天都帮我翻日历,让我不要忘记数日子,但我想就算妈妈不帮我翻,我还是记得的。我每天都起得很早,是因为我想自己翻日历,可是我怎么都早不过妈妈,一醒来的时候,日历已经翻过了,并且妈妈还在上面用原珠笔打了个钩,以便提醒我不要忘记复述一遍上面记载的数字。于是我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日历,每天如此。 秀——我对这些厌烦透了,可大人们不觉得,他们觉得这样对我很有帮助,我记得上面写的是几月几号星期几,他们就显得异常兴奋。就连小姨每次来看我时也要问同样的问题,我一答对,她就倍感欣慰,还会抚摸着我的脑袋说:“小叔,你的病会慢慢的好起来的。”假如我每天都能坚持背诵日历的话。 秀——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自己认为没有病,他们也认为我没有病,却又要把我关在房间里不许出去?为此我伤心过不止一次,可他们仍然无动于衷。后来我就再也不伤心了,我好象真的病了——我发现自己的身体虚弱不堪,连想你都会想得很辛苦;窗外的阳光照射到我身上都能让我感觉到负重。我唯一希望的,就是能把每一天日历上的数字都记住,满足大人们没完没了的问答游戏,直到他们也感到厌烦,那么,到时候我就可以去找你了啊秀。 1985年1月28日 / 星期一 秀——就快要过年了,天气干冷干冷的,但每天都很晴朗,每天都能晒到温暖的阳光——可每天都会很累。我每天都打开窗子,无论阳光明媚还是刮风下雨,我都不会把它关上。我在等你放飞的那只蚂蚱,让它像以前那样欢快地飞进我的屋里来——傻傻的降落在我窗前的书桌上,摆动着两条美猴王一样的长须,然后告诉我你藏在哪儿,带我去把你捉住。 秀——那晚我去你家找你了,你没开灯;我一走进去,就听见了你捉弄我的笑声,我高兴极了,就说:“秀你回来了,快出来让我看看呀”,你又笑了一下,就是不出来;我找啊找啊,就是找不到你。可是秀,最后我像小时候那样坐在地上抱着头不停地叨念“秀你快出来秀你快出来秀你快出来秀我要哭了秀我要哭了秀我要哭了......”,可你为什么不理我了?为什么就是不肯把手绢丢出来让我把你捉住呢?我哭了好久,你都不肯出来,就伤心累了,眼皮好沉好沉——就想睡了。 1985年2月4日 / 星期一 秀——就快真的要过年了。你很小的时候就答应了我以后不死的,我就很相信你,所以你是不会死的,是吗?我知道你是跟我玩捉迷藏,可是秀,你这次躲得太久了。 秀——你躲得太久了,我真的伤心了。 秀——我好想你。 秀——你的蚂蚱再也没有来过。 十六 那时候秀问我:“小麟,你们上学老师教歌吗?” 我说:“教,还教很多。” 秀就摇我的手臂说:“那你给我唱唱,我想听。” 于是我就唱——小呀嘛小二郎,昂昂,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那太阳晒啊不怕那风雨狂,昂昂...... 我一边唱还要一边做各种动作进行配音,力求把整首歌形象化,这是老师在儿童节前夕教我的方法,原因是我要表演这个节目。虽然儿童节那天我把歌唱完把动作演完就真的得了一等奖(奖品是一包硬得要死的糖,只能吞不能咬),但我还是觉得我唱得不好——按照老师教的,如果真的能把歌形象化,那情况是这样的:当老师通过高音喇叭嗡嗡地把我叫上台去,然后就叫我唱歌,而我把嘴巴紧紧闭着,只做这首歌的动作(就像演哑剧那样)那下边的同学就会知道我在唱《小二朗》,想象力丰富的还能听到我嘹亮的歌声。 我唱的时候秀就捧着肚子在地上乱滚,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到现在我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能拿一等奖——我虽然是上台唱歌,可底下那片黑压压的小屁孩和那些鹤立鸡群的老师(除了我们语文老师,因为就是她教我要这么干的)不这么看,他们都以为我在表演小品。 等我把《小二郎》念叨完毕,看到秀好笑的样子,我就觉得这一年来又大有进步,不用多长时间,我就能练到 “见其形而知音”这种境界。于是我就说:“完了,秀,该你了。”然后秀就紧闭着眼睛不敢看东西,坐直身子嘴巴一动就唱了起来,只是声音太小,我不得不靠在她身上把耳朵放在她嘴边仔细听,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一大段。秀唱的真的好听,把气吹到我耳朵里,痒得要死我也忍着。这是我第一次听秀唱歌,我不知道她唱的那叫什么,只因为我们此刻都在山里,所以我把它叫做“山歌”。这也是秀第一次把歌唱给人家听,所以有点紧张,歌到唱完的时候,被她掐死然后肢解的狗尾巴草在她腿上已经堆了厚厚的一层。 秀睁开眼睛,见我还傻傻的把耳朵凑在她旁边,她就大声的“喂——”,把我振得以为这才是歌曲的结尾部分。我揉着耳朵,冲着秀阴险微笑,秀就明白我这时想拔她头发,这是秀最怕的事了。就在我想把秀抓住拔成光头的时候,我看见我们放的那两只牛忽然间大打出角,我就惊叫地站了起来:“秀,牛打架了!快去看啊。”说完我就一马当先要跑到它们打架的地方去观摩学习。当然了,我并不是真骑着马,可是我小时侯就喜欢以为自己骑着马或把自己当成马这样跑:两手张开变成鸡翅,从喉咙里蹦出吃儿童节发的那种糖的声音,一脚前一脚后,前蹄短后蹄长地边跑边跳,跟瘸子跑步差不了多少。 我骑马跑去的时候,秀就追着我后边喊:“小麟,不准去,你快给我停下。”秀追上来拉住我的手时,我果然停住了。不过是停在两只大笨牛前边大约10米之处,打斗场面也因距离的变化而产生变化,要比原先我远远看着那会儿惊心动魄得多,更加的紧张,更加的刺激,害我在一旁还把自己当成了裁判——哪头劲头足就替哪头加油,不停地要改主意:这会儿这头比较厉害,就对它大为赏识,一会儿看它不行了就要倒戈相向,着实有些忙不过来。秀在旁边看得有些害怕,就拉我的手说:“小麟,我们走远一些,太怕人了。”我听在耳里,正要做出决定的时候,那头被打败的牛伤痕累累瞪着大眼就朝我们站的地方挺着两只尖角发光而来,我认出它正是被我倒戈相向的那头,怪不得要被打败又要赶来报仇。 那头牛转眼就冲到了我和秀的面前,我吓傻了,站着不敢乱动,慢慢地看着牛头在快速放大......我感觉那头牛就要把我撞飞了的时候,是秀把我推开了,但紧接着她自己就被撞飞了起来——没来得尖叫又闷声不响地摔了下来。我爬起来看到那只牛已经逃离了现场,不过有一只角上还挑着布块,鲜艳极了!像是一枚旗帜正在迎风招展着,真壮观。 秀被那只牛摔出了老远,一动不动地躺在草地上。她身边被滑倒一片青草,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成一种暗红透明的颜色;而有关刚才的种种喧闹,来得那么快,连消失,也那么的快速——叫人想不起来。 我跑到秀的旁边,慢慢的蹲下去观察她的脸:邹紧的眉头似乎还在经受着一种飞快而又剧烈的痛楚,眼睛微微地张开一条缝隙,睫毛老长老长地,还整齐地往上翘,好看极了;鼻翼上渗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嘴里流满了血,牙齿都红了,双唇微张。这种口形很熟悉,我一看就能看出来——秀在叫我的名字。 秀曲着身体躺在一片暗红的草地上一动不动,两只手软软地摊开,血水断断续续地从她肚皮上的那个圆圆的口子渗出;秀的衣服破了,裤子上边的泥土已经混着血水就快要结成块了,鞋子弄丢了一只;我站起身来满地找鞋,把它拾回来重新给秀穿上,然后坐在她旁边,让她躺在我怀里,像以前做家家酒的那种姿势;然后默默地,静静地——等秀醒来。 远处,那两只牛又回复了悠闲,倘佯在午后的草地上;山风再一次吹来,整个山谷顿时响起了歌声——其中,也有秀在唱。 青山亲哎——那个绿水亲哟, 云儿亲哎——那个风儿亲哟; 花儿亲哎——那个叶儿亲哟, 都不比哎——我的娘亲亲哟; 都不比哎——我的娘亲亲哟。 十七尾声 我想不起来我得了什么病,每当我问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说的。 他们说:“孩子,你没有病,慢慢就会好的了。” 可我还是不明白又无法说服他们,我唯一希望的,就是能把每一天日历上的数字都记住,满足大人们没完没了的问答游戏,直到他们也感到厌烦,那么,到时候一切又可以回复成原来的样子了。 每次这样一想我就觉得高兴,可是一想到“原来的样子”我又开始怀疑自己可能是真的得病了,因为“原来的样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我再也想不起来。或许大人们说的对,我是真的病了,有可能还是那种老年人才会有的,能忘记很多东西的病。我就这样的相信了他们,也相信他们说我慢慢就会好起来的话。于是我每天都很乖的呆在房间里,努力的去记得日历上写的日期,甚至连旁边写着的小字,什么破日啊,忌动土财神位东南太岁这些我都能一一的背下来,因为我也想自己快点好起来,以至于后来我对日历产生了一种后天的敏感。而且我还发现,只要我每天都老老实实的做着这些好像永远都没完没了的事情,大人们就会很感高兴的样子。正因此,更多的时候,我自己也是乐意去这么干的。尽管如此,可隐隐的我又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比如说我还是很想知道“原来的样子”到底是怎么样的,可就是想不起来。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过完10岁生日,然后举家搬出了村子,来到了万象一新的小镇上。在那里我学会了一首新歌,叫《小城故事》。那是从街道广播里听来的,每天中午12点的时候就开始播放,虽然有很多的噪音同步伴奏,但最后我还是学会了(连同那些噪音),并且一直都没觉得厌烦。所以小姨每次来镇上都要让我唱一遍,完了还要夸我唱得好听。就这样,大人们就说我的病好了,并且在一个特定的日子里为我举行了一顿庆贺的晚餐。 我吃下两只鸡腿后我也认为我的病好了,而关于“原来的样子”我是想起了一些,可是后来我又忘了——真的忘了。 —— 全 篇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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