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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文成,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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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静静地凝视双目,屏住呼吸,极力从恍惚中抽离出来。然而不行,因为凉风正从我粗燥的脸庞丝丝柔柔划过。我经惯不住这多情的抚摸,将头别过侧面。其实,风并不凉,只温温存存的,带些幼柔,是标准的季候风,由南向北吹将过来,对着街口,顺着街道,悠悠缓缓而去。一盏茶工夫,便消失于无形。 街口牌坊下,我矗立在大青石板上,笔挺直身子,拳头紧攥,压低呼吸,不让心跳失了这紧凑有力的节奏,视线直直勾住前方,竭力抵制内心的冲动,回头张望的冲动。 我叫公孙豹,这本来不是我的名字。可是,请不要问我的真实姓名,我只会告诉您:我是公孙豹。自打贞观十五年起,我便要忘记自己的真实姓名,忘记真实的年龄和身份,决意不再提及真实的自己。我自称为公孙豹,只因我喜欢豹,所以逢人问起,便以此敷衍了之。当然,有谁在乎你是公孙豹还是公子豹呢?独在他乡为异客,没有人会在意您的。而我要的,无非是忘掉以往,抹掉记忆,从新开始,一心一意做个公孙豹罢了。 做公孙豹做了十三年,我是人世里一个伤心的过客,当然也只能是一个伤心的过客了,仅此而止了。十三年前,我还年轻,正是饮马冰河、热血沸腾的岁月,也曾经煮酒话梅,快意恩仇,也曾经诗辞歌赋,红袖添香。后来也几乎做了驸马。然却不知始于何时,我竟成了天涯孤客,飘零了整整十三年! 十三年来的风雨飘零,我辗转去过二百七十个国度,踩过了一万另三千八百哩路,走过了无数的伤心地。很多时候,我每到一个地方,都以为这里是旅程的终点,谁料竟要走下去。这种旅程,我称之为苦旅。经过十三年的苦旅,沧桑已经彻底改变我的容颜,也摧毁了我的心胸。十三年来,再也没有人认识我你,当然也没有人呼喊我的名字。十三年来,我已没有泪,心如磐石。十三年来,我忘记了心爱女人的脸。 可是这一夜,我竟神差鬼使来到吐蕃国,注定了这是我的苦旅终站。 八月当儿,正巧赶上吐蕃国王迎娶了大唐文成公主的十年纪念日。整个吐蕃热烈非凡,举国欢腾。可是这却要了我的命。他们欢腾,我却欢腾不来。我想整个吐蕃,除了我,是否还有别的伤心人?或者,身为王后的文成会感伤,会落泪?我问自己。 傍晚,我低着头,吁嗫在布达拉宫前讨了一顿喜宴,旱有地喝上一杯牛奶,咽下两只烤羊腿,三张烧饼,最后千恩万谢地走了。我没有拿桌面的葡萄干,就出了门,手执拐杖,一溜烟去了,一心逃离这个鬼地方。幸好吐蕃国不大,宫城更是逼仄,我顺着山坡下行,快步穿过土楼,走出街道,一晃来到城外。出了城门,心里禁不住一阵舒坦。 入夜了,天空中罩着些云儿,月儿半掩。好在云层不厚,月光投射在大地上,景物依稀可见。我乘着光,低头望前走,穿过一片湿地,花一柱香工夫,来到一条大街上。大街依山而建,盘旋起伏,象沉睡中的巨龙,鸷伏在丘山脚下。山上宫舍崭然,是地道的中唐风格,里面透出光来。我猜,此是文成寝宫了,心下酸楚,迅速走过长街。 没错,穿过这条长街,便来到原野边陲,来到吐蕃高地,来到吐蕃草原。 月已西斜了,云层更加厚实,月光益发暗淡。 身后的这条千年古街,始建于西汉时期,显老了,凭借月光看去,更觉幽远亘古。两边院落,清一色的中唐风格,门面疏于雕色,但却恢弘大气,年久失修而神韵不减。飞檐处挂几盏扎幌,画了些字画呀什么的。风吹过,扎幌轻轻扬起,犹如荡起秋千儿来,给静寂的街增添几份生气。街上的板石已经光滑如镜,月光下发着幽光。一个更夫穿着木屐,踩在石上噔噔作响,手里敲打沙盘,梆梆梆,告诉您四更了。 我聆听着这些声响,心里微微发冷。流浪这些年,我的直觉变敏锐了。千里以内的动静,不能逃脱我的耳朵。四野无人你,除了更夫与我。不一会,更夫也走了,伴着他的咯咯足声,渐行渐远,终于不见了。全然没人了!月亮也不知躲到那里去了,天空只剩下几只星星,零零落落,无神地发着光。我找你块干地,铺些树叶,和衣躺下。心舒坦了,渐渐冒出一丝高兴来,庆幸着自己刚才没有回头。 睡床在大树下面,离街口并不远。人舒展着身子,仰卧在地,看着夜幕无边,更觉夜空广袤。夜空中,疲倦的星星偷过树梢向我眨眼,晚风轻轻吻着我的趾尖,清凉清凉。心态渐渐平稳了,我侧了身子,抱着树根朦胧欲睡。 夜了,睡意卷来。 睡梦里我梦入冰河,依稀听到了《将军令》铿锵高亢的节奏,恍惚又回到沙场。迷糊间,暗想,若以胡琶弹奏《将军令》,最是气势澎湃了。当然,若用唢呐吹打,也无不可,却万万用不得横笛。偏偏文成就用横笛吹奏,自然是气韵全无了。当日皇上也在场,听完后哈哈大笑,以为小孩子气了。而我听了文成的笛子,却以为不错了,毕竟她还是个初学琴笛的姑娘...... 这夜,是我在吐蕃度过的第一夜。夜里我听到有人吹奏《将军令》,笛音荡漾,是文成了!除了文成,还能有谁呢?只有文成!这不是梦,是现实。这是我惊醒后的第一反应。笛音不甚嘹亮,穿透力却强,从寝宫徐飘四里,漫过古街,渗透树丛,在片片的树叶间散落,揪人我的心肺。它那么低沉,哀怨,幽伤,缠绵,轰击着我的五情六欲。我想,文成一定苦透了。她的笛音沾满苍原的露水,悲伤侵人,满是遥远的期盼。这刹那,我急遽睁开双眼,看一样身后城郭,接着便是无休无止的伤痛。 我想,傍晚时分,文成她看到我了。她在祝酒时,肯定看到我了,看到我印堂上的丹沙痣,和手腕上的疤痕,从而确认是我。一定是这样子。然而,文成来的时候,我应该低着头,喝着闷酒的。照说我十三年来容貌大变,她不可能认出我。但是,她毕竟认出了我。现在她以笛音向我倾诉思念、伤感、怨恨。我猜,她一定过得不开心,很不开心...... 当然,这些年来,又有谁人开心呢?太宗?松赞干布?文成?我? 我记得在华清宫见到文成的情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文成。 贞观十三年,我奉诏觐见圣上。刚进华清宫,便听到身后的一串清脆笑声。我情不自禁回头,往那笑声望去,见得一个妙龄少女在垂花门口的池边吃吃地笑,清如姣月,美若嫦娥,因隔得远了,看不甚清。只见她轻笑间,奔近一个矜持高贵的妇人,手挽手,叫了声:娘!便半蹦半跳向殿内走来。 这是皇上第一次单独召见我。见了面,无非询问边疆情势,之后便说爱卿是国家栋梁,边防有您朕就放心了。我赶紧谢恩,高呼吾皇万岁。太宗抚着我的背,笑道:“朕不见卿久矣,今卿方归,正当设宴洗尘。”说罢,便向那少女招了招手,说道:“文成,您来!”那个少女便跳过来。圣上道:“见过剑南节度使。”少女很乖巧地鞠一躬,笑说:“您就是韦机将军?”我忙跪身答礼,说:“正是。”少女道:“将军的《将军令》,我经常弹。”这个我自然知道,长乐坊不是盛传文成爱弹我的曲子吗?这时皇上道:“胡闹!还不请韦将军平身!”接着就把我拉起来。贵妇说:“皇上,您看您,说要宴请状元爷,这会都什么时候啦?还不入席。”皇上哈哈一笑,便说:“对对对,爱卿请了。”说着,自个儿先坐下去。 文成拉着我的衣袖,嚷着要学诗词,又问边疆戎事的长短,一副天真烂漫模样。趁此当儿,隔的近,我便细细地看她一眼,发觉这绝美的一张脸:大大的眼睛,细长的玉鼻,尖尖的下巴,脸颊张着浅浅的小酒窝,头发乌黑亮泽,皮肤白如凝脂,全身散发着大唐公主的丰腴成熟。难怪外疆的姻信不绝了。我看了一眼,不禁心旌荡漾,赶紧低下头来。妇人道:“文成,快招呼状元爷入座。” 文成便拉我入座。 我想,皇上宴请我的目的,无非是以示隆恩,要我好好把守好边关,毋作他想。至于后来,皇上看出文成对我有情也不阻止,用意是显见的。或者,皇上甚至有意安排我与文成相见的。如果这样,小妮子喜欢上我,要了我,我会打心底开心的。 然而,我在长安的日子并不长,跟文成相处的时间也不多。两个月后,我去了突厥,册立同俄设为可汗。回来路上,恰逢石国反叛,路断绝了,竟有三四载回不得家。 十五年,文成远嫁松赞干布。半月之后,我回到长安,眼见人去楼空,心里说不出的凄惨,不禁痛恨文成薄情寡义。翌日,太宗询问一路情形,我淡淡说没有,回到家,一把火烧了《西征记》,这本记载蛮夷的破书! 树叶婆娑,月影斑斑。更夫的足音去而复返。不用说,五更了。 吐蕃的拂晓来得早。我双眼尚未合上一合,雪山已经唤醒我的眼睛,就起了身,穿过芨草,匍伏到了湖边,一跃而入洗了个澡。湖水清凉,拢住我每一寸的凹凸,为我每一个细胞灌注全新活力。现在,我才渐渐意识到十三年岁月的确逝去了。虽然,山还是那山,水还是那水,人却不是那人了。文成已成干布的女人,并且有了儿女。她的脸虽然还是光彩照人,却少了一份天真和烂漫,多了一份高贵和成熟,在言谈间流露出身为人母的幸福与无奈。现在,太宗已死,干布正当壮年,而我老你。逝不可追矣!我老朽了,身躯已显佝偻,华发斑白了。我原想做一个彻底的浪人、纯粹之行者,远离中原,远离爱恨,远离红尘。十三年,我目染耳闻之事,那一件不是流水行云,过后不留痕迹的?多年以来,我自以为我情根已绝,心已死。待昨夜见了文成,大失方寸,才明白自己还是活生生的,不完全是公孙豹。而现在,文成已成是有夫之妇,遥不可及了,吾奈何之? 天色微白时,水鸟漂浮在水面上,自在地扭动脖子,不时愉悦地歌颂着大自然的恩赐。我有些羡慕它们,羡慕它们的安适天命。我想,我也要顺其自然,既来之则安之罢。 长安城的街道全是棋格布局,横直交错,气势不凡。我接到皇上的圣旨,今日午时由朝阳门出发。一早我便从状元府走了出来。用了一沙斗时间,策马长安,来到午门。这个世上最大的都市,在骄阳下照耀得格外明亮,就象我此刻的心情。午时一刻,我在朝廷要员的恭送下准时上路。皇上也来给我壮行。文成这个小妮子,起了倔劲,要送我到百里外的驿站。我心里也无不喜,便由了他。 夜晚的驿站安静祥和,全没有人在旅途的感觉。下了马,用了膳,我跟文成一起来到牌坊下。文成说:我跟您去突厥好吗?我摸了摸文成的头,亲了亲她的额角,说等您再大一两年,皇上准您出阁了,我便与您形影不离。文成没有作声,悠悠叹了口气,靠在我的肩膀,愣愣地看着夜空。那一夜,天上挂了上弦月,罩着云儿。云并不厚,正好稀疏照在我与文成的脚尖前。 身后是一条古街,虽然不是建于西汉,却是东晋作品,一样的恢弘大气,一样的悠远亘古,活象现在吐蕃古街的情形。 勾槽的马匹在低低嘶鸣。当然,还有脚下的蟋蟀在歌唱。 驿站的更夫一样地敲打着沙盘,梆梆作响。当然,正是四更。 那时,如果我能预见到与文成的缘分就此罢休,我会拖着文成的手,一起向突厥走去,永不分开。文成,对我来说,是爱侣,是公主,她掌控着我的喜怒哀乐,维系着我的生命,我的呼吸,对我太重要了!然而我终究预见不了未来。当时文成紧紧攥住我的手,将头埋进我的胸膛。四更天,在春风的鼓舞和黑夜的诱惑下,我和她玉体交织。这一刻我明目张胆地要了皇帝的女儿。事后文成说,她会永远等我。 文成当然没有等我,可能是她等不到我,就草草嫁了干布。按想,她当时已有了我的骨肉,不得不下嫁干布,以保全皇家声誉。否则,以文成的倔强,决不会向太宗妥协的。果真如此,那我现在所能做的,便只有原谅她了,原谅太宗,原谅干布,原谅所有的人。我还有什么资格去恨呢?我欠了文成的,欠了太宗的,欠欠了干布的,了很多很多......我想,我该回到长街,幡然忏悔,或者,干脆就住下来吧,再不走了,陪着文成,借乐韵使她快乐。如果这样,我就在山后结一个草庐,然后备一支笛子,最好是一把胡琶,天天守望着她,不让她被伤感吞噬了可爱的精灵,不让痛苦缠绕着她的心神,在她夜深想念远方亲人的时候,我便用胡琶弹奏《将军令》,消解她的悲伤。 可是,这样能不被文成发觉吗? *发表时间 2003-01-70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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